慈利法院:和风细雨润心田 巧解心结妯娌笑
2024-06-28 11:34:38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向春云 | 点击量:8706
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向春云
在一片翠绿的田野间,两名女性聊天说道:“弟妹,地里种的玉米归你。但收获后,我是要吃几个的。”对方笑着回应:“嫂子,看你说的,我们是一家人,煮熟后,我一定给你家送的。”阳光洒在她们的脸上,映照出彼此之间充满期待和欢乐的笑容。
别看这对“冤家”现在聊得欢喜,谁能想到十天前,双方见面就剑拔弩张,矛盾一触即发。
秀芬(化名)与梅子(化名)双方的丈夫原系同胞兄弟,二人系妯娌关系。两家因一块山地的经营权发生争议,你砍我栽的树,我锄你种的庄稼,双方争吵不断,经村组、司法所多次调解,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。秀芬无奈诉诸法院。
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,通过走访相关部门、翻阅有关档案,查明双方争议的山地登记在秀芬一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上。
此后,承办法官登门梅子家,或通知梅子到庭,多次从法、理、情多角度给梅子做工作,和风细雨的调解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每次梅子口头放弃该山地的经营权,但又以其家属不同意为由,要求居委会主持调解具体的和解协议;而该居委会工作人员碍于某些原因,一直拖延调解。
承办法官正纳闷,从另一条渠道得知梅子原系该居委会负责人,梅子本人觉得若这场官司打输了,在亲友和相邻面前很失面子。了解这一症结后,承办法官将原、被告双方及亲友通知到居委会,承办法官与居委会干部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,承办法官主要讲开庭、判决、强制执行给双方亲情可能造成的影响;居委会干部主要讲家族亲情、邻里关系和睦相处的重要性。经过入理入情的调解,两家人终于都露出了久违的笑脸。
至此,两位妯娌的“山地”之争得以化解,两家的亲戚关系裂痕得以及时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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